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濉市监综罚〔2023〕252号 |
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双堆店 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双堆店 |
913406210624673437 |
潘萍 |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不予罚款;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7元; 2、没收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鲜吉多”花椒14袋、桂皮13袋、小茴香13袋、八角15袋。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同时,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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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完全执行2023年4月25号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31日 |
2 |
濉市监综罚〔2023〕253号 |
濉溪县多福超市双堆店 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濉溪县多福超市双堆店 |
92340621MA2PTMQ07B |
吴景元 |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不予罚款;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2元; 2、没收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鲜吉多”花椒10袋、桂皮10袋、香叶8袋、八角13袋。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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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完全执行2023年4月25号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31日 |
3 |
濉市监综罚〔2023〕254号 |
淮北市钮钥商贸有限公司 涉嫌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淮北市钮钥商贸有限公司 |
91340600689765475M |
顾剑兵 |
经营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4条第一款、第二款及116条进行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3元; 2、罚款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元)。 罚没金额总计为3103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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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完全执行2023年4月25号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