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制度(试行)

2023-05-11 10:28来源:濉溪县水务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做好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全面履行水旱灾害防御职责,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濉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濉溪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结合局机关人员情况和局机关政务值班安排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时间

51日至9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生提前进入汛期或推迟结束汛期情况,按本方案执行。汛期之外的其它时间遭遇突发水旱灾害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

二、值班安排

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与政务值班合并,排班按本制度执行。汛期值班按日常值班和加强值班来安排。局综合室负责排班,一般提前发布一个月的日常值班安排;遇需加强值班情况另行安排值班。

发生旱情时,根据旱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需要,安排值班。

()日常值班

日常值班由带班和值班人员组成。

局班子成员参加日常值班带班,每1人,时间从当日8:00至次日8:00

其他人员参加日常值班,值班分白班夜班,每班2人,白班(8:00~18:00);夜班(18:00~8:00)

(二)加强值班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在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值班的基础上加强值班:

1.防汛IV级应急响应期间,由综合室统筹安排加强值班,每班至少落实1名局班子成员带班和2名人员值班。

2.防汛级应急响应期间,由综合室统筹安排加强值班,每班至少落实1名局班子成员带班和2名人员值班。

3.防汛级应急响应期间,由综合室统筹安排加强班,每班至少落实1名局班子成员带班,防御工作小组全体人员上岗到位。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4.防汛I级应急响应期间,由局机关全体人员统筹安排加强值班。局主要领导总带班。

5.预报有强降雨或发生汛情等,视情由综合室安排人员加强值班。

6.必要时,抽调局属单位力量,加强防汛值班。

三、值班场所

值班地点设在濉溪县水务局二楼值班室。

四、值班工作职责

(一)带班职责

1.了解掌握气象、水雨情、工情、旱情、险情、灾情等信息;

2.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领导来电、批示指示,有关通知,重要灾害性天气、水雨情、工程调度运用和险情灾情等信息;

3.督导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报送工作;督导、指导、提醒有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4.签发值班简报、值班信息、会商通知等;

5.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值班人员职责

1.了解掌握气象、水雨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信息,及时接受和报告重要气象、水雨情、重要工程调度运用和险情、灾情信息;

2.接收有关指令、通知和领导批示指示;及时按规定向市水务局、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向带班领导、局有关股室、局属单位传达指令、通知、领导批示指示及预警预报信息,跟踪督促落实情况;

3.了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督导、指导、提醒有关镇、园区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4.登记、整理当班的文件资料;

5.做好值班记录,编写报送值班简报、值班信息,分发会商通知等;

6.带班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值班工作要求

1.汛期值班期间,当班值班人员务必保证在值班室值守,不得空岗、缺岗、离岗。带班务必保证联络通畅,当预报或发生暴雨、洪水(主要控制站、点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及发生险情(人员被困、工程出险、城区被淹等)或其他重大情况时,30分钟内到岗。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带班必须24小时在岗。

2.严格做好交接班。交接班通常提前10分钟进行,上一班应就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事宜等相关情况和注意事项清楚告知下一班,并应将需要交待的事项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当班人在处理且接班人难以接手的事宜,应由当班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

3.做好值班期间接收或发出的传真、文件、报表、资料、电话、简报等文电以及当班办理、交办、督办、转办的登记。

4.礼貌接听电话,做好电话录音和记录,重要电话要复述、核对通话内容。

5.值班人员要掌握值班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置值班

各类信息,维护值班秩序;掌握气象、水雨情、工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信息。

6.值班人员收到重要气象信息、重要水雨情信息和重要工程调度运用信息、农村基层预警预报数据汇集平台文件、上级部门的指令、通知和有关领导批示指示时,应立即报告带班人员。值班人员接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报告时,应主动与报告方保持联系,了解时间、地点、起因、处置情况,并立即报告带班。

7.带班要做好值班管理工作,并全面掌握情况。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来电、批示指示,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报告,水情、雨情超警信息等,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及时向相关股室通报、反馈,并按处理意见办理。

8.加强值班室和机房设备的检查,发现设备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维护人员,除值班人员和专管人员外,其余人员一般不得使用值班室设备。

9.严格保密,除已公开发布的资料外,其它涉及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措施等情况的资料,经带班领导同意,方可对外提供。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翻阅、复制、拍摄文件资料或使用办公设备。

10.日常值班和加强值班依序安排,带班和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日程安排好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需要时,日常值班应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安排能够胜任值班的接替人员。

11.值班人员应文明接待来访人员,需要带班接待的,应及时报告带班,由带班接待。新闻单位采访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12.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室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

13.值班过程中,遇到事情处理要求不明确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后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