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范。近日,濉溪县教育局督导室组织辖区责任督学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暑期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重点围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学生安全教育及暑期风险提示等内容,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督导。各责任督学就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进行了现场反馈,并督促各校限时整改、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校(园)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据了解,此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月10日。在此之前,县教育局督导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7月3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各校(园)结合《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到位。
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校园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此次专项督导行动不仅是对学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也是对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检查。相信在教育局的强力推动下,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