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食品公司等112家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规定及省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濉溪县食品公司等112户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条件。现将拟享受补贴的濉溪县食品公司等112户企业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61-7505617 。
其中序号1-53家企业无发放账户信息,请于9月30日前把账户信息送达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中心A11窗口,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