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3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省级):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是“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 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 单位名称栏填写被推荐单位全称:如XX省(区、市)XX市XX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
四、推荐单位栏填写省(区、市)司法厅(局)名称;
五、单位性质栏填写属于通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中何种单位类别;
六、工作实绩栏填写内容例如:2019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件,共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完成课题或理论研究成果()个,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次等……
七、受奖励情况栏填写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八、受处罚、处分情况栏填写集体5年内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罚、领导班子成员5年内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九、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省属机构由省级司法厅(局)填写所属单位意见及省级司法厅(局)审核意见;
十、主要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以内,可另行附页;
十一、本表规格为A4纸。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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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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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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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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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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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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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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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罚、处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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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2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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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所属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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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司法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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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司法 厅(局)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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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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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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