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投诉处理与举报结果信息

2023-11-15 09:39作者:wtw001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1、匿名反映濉溪县新体育场北侧售卖乐器店铺(不清楚店铺名称)每天下午至晚上21:00左右唱歌扰民,希望相关部门协调降低音量。望核实处理。(匿名反映,请勿联系)(反映人表示该处仅此一家售卖乐器商铺)

县文旅体局:目前濉溪县新体育场属于县建投集团在管理运营,建议转由县建投集团办理,谢谢。

2、顾先生反映濉溪县老体育场南侧篮球场内太阳灯损坏,现要求尽快维修,望核实处理。

经核实,县体育馆工作人员在顾先生反映前就已购买新的太阳灯,目前太阳灯已到,预计本周安装完成。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联系县体育馆 凌寒光13355615561。

3、匿名反映濉溪县经济开发区宝厦丽景东门牧马人网吧存在较多未成年人上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匿名反映,请勿联系)

经核实:接到工单后,文旅体局执法大队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未成年上网现象,后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联系县综合执法队陈雷明 17356135566

4、2023年11月14日

周维平女士反映2022年8月在相韵国际旅行社花费12000元左右报名旅行,现旅行社(老板王德峰:15856165978)搬迁至濉溪县供电局南侧80米左右,反映人表示因疫情原因未出行成功,联系旅行社退费,至今仍剩余5700元未退还,现要求尽快退还,望核实处理。
县文旅体局:接到投诉后,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到达现场后发现相韵旅行社未开门,遂通过电话联系旅行社负责人和投诉人核实情况,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相韵旅行社同意11月底之前把剩余的5700元退还给投诉人周维平女士。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联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王永强1360561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