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濉市监综罚〔2023〕770号 |
濉溪县南坪镇太平村卫生室未对购销人员进行培训案 |
濉溪县南坪镇太平村卫生室 |
PDY00352-934062110D6001 |
许永强 |
当事人未对购销人员进行培训。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 |
主动履行,2023年10月18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8日 |
|
2 |
濉市监百罚〔2023〕751号 |
濉溪县徐楼大药房涉嫌未按要求陈列药品案 |
濉溪县徐楼大药房 |
91340621MA2T0B5RXN |
王芳 |
当事人将店内销售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放在同一个货架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主动履行,2023年9月15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