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濉市监综罚〔2023〕885号 |
濉溪县正斌化妆品店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
濉溪县正斌化妆品店 |
92340621MA2PQ4FL36 |
王正斌 |
1.当事人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2.当事人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十条,处以警告,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2元 。 |
未履行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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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市监百罚〔2023〕901号 |
濉溪县徐楼惠民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普通化妆品案 |
濉溪县徐楼惠民超市 |
92340621MA2ND2EA9J |
欧阳建 |
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已经超过了外包装明示的使用期限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同时参照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皮皮狗”儿童草莓滋养润肤霜1盒;二、罚款1500元 |
目前尚未清缴罚款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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