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濉市监四罚〔2023〕782号 |
濉溪县四铺镇洪南村卫生室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濉溪县四铺镇洪南村卫生室 |
PDY00308-634062111D6001 |
陈西文 |
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2023年9月22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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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濉市监四罚〔2023〕783号 |
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卫生室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卫生室 |
PDY00314-234062111D6001 |
戚德良 |
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2023年9月22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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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濉市监四罚〔2023〕784号 |
濉溪县四铺镇三铺村卫生室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濉溪县四铺镇三铺村卫生室 |
PDY00313-034062111D6001 |
刘纯建 |
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2023年9月22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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