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
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
批复的公告
濉溪县2023年部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整结果
一、同意《关于申请南坪镇路东村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报告》、《关于申请临涣镇铚城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报告》以及《关于申请调整南坪镇任集村产业到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内容的报告》。
二、同意双堆集镇吴井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双堆集镇高家村厂房建设项目、双堆集镇陈桥村产业园区提升项目、百善镇鲁店村标准化厂房项目、孙疃镇楼坊村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加工及附属设施项目、孙疃镇杨柳村乡村振兴产业建设项目、南坪镇路东村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南坪镇任集村厂到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铁佛镇特色种植产业基地提升项目、刘桥镇刘桥村乡村旅游项目、刘桥镇农业创业园建设项目等关于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报告。
三、同意韩村镇《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的报告》,韩村镇要按照《濉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四制度一办法”(试行)的通知》(濉扶组〔2021〕7号)规定程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资产处置的收入上缴县财政,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筹使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8017,邮箱:sxxfpb@126.com,通讯地址:濉溪县建投大厦二楼;
濉溪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1-6087170,邮箱:czjbgs6077912@126.com,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1号;
政策咨询电话: 12317
附件:濉溪县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明细表.xlsx
濉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