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住建局2023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今年以来,县建管站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紧扣“服务与管理并重”理念,不间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下面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程备案办理。2023年目前共受理监管新建建筑工程57个,建筑面积134.4万㎡,总造价46.52亿元。
(二)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共召开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每次会议都通报上阶段安全检查情况,下发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方面文件10份,由住建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队,20名监督员组成4个专业督查组,不定期督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检查、安全帽、安全带检查、材料堆场、宿舍、工棚消防安全检查、有限空间检查、高处坠落检查、假期巡查等各类执法大检查15次,日常巡查400余次。两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所有项目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104台塔吊,129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13台。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予以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共查出安全问题隐患436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90份,停工通知15份。以上问题隐患各建设项目已按照“三定”原则均整改完成,并复查完毕。
(三)质量监督工作。今年共召开4次建设领域质量工作会议,每次会议都通报上阶段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并不间断开展质量执法检查,分4个小组对项目质量行为及现场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共累计开展质量全面检查6次,不定期巡查250余次,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45份,停工通知书4份。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建设项目已按照“三定”原则均整改完成,并复查完毕。
(四)扬尘防治工作。今年组织召开了4次全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工作会议,并对阶段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县各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执行,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扬尘污染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扬尘污染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一律责令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下发停工整改,经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分4个检查组对全县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10次,不定期巡查350余次;针对混凝土搅拌站,与市住建局先后4次开展联合检查,要求各搅拌站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进行整治,我县16家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基本上都能按照搅拌站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下发整改通知书201份,停工通知书3份,立案移交处罚1家建筑施工企业,处罚2万元。发现的问题隐患各项目及单位已整改完成,并复查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施工管理方面个别工地安全责任制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未按规定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二是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基本操作技能不够,安全教育形式老套,安全帽、安全绳不能正确使用,高处作业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不能正常旁站、监督指导。
三是部分建设项目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建筑领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各类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以通俗易懂和警示教育的方式宣传做好建设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二是采取外出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整治力度。不间断开展扬尘治理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从原材料进场消除污染源,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对于环保部门督查中曝光的项目及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肃查处,逾期未整改的,将在相关责任单位的信用档案中进行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