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龙华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濉教【2023】33号《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关于民办学校规范发展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办学。服从濉溪基础教育大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办学,支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顺利入学,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育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濉溪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做出贡献。
1.实行属地免试招生。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市招生文件精神,“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的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属地招生规定,户籍或房产在濉溪县主城区、濉溪经济开发区意愿就读龙华学校的适龄儿童 、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全部接收。
2.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我校严格遵守教育局确定招生时间、招生范围,不提前招生,不超范围、超计划招生。
组 长:郭成华
副组长:曹晓燕 王宗琳
成 员:胡志伟 周幸存 侯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周幸存同志任招生办公室主任。
(一)招生计划
1.2023年一年级计划招生90人。
2.2023年七年级计划招生500人。
(二)招生报名具备材料
1.小学一年级报名:
①须具备户口簿或有效户口年龄证明(截止到 2023 年 8 月 31 日年满 6 周岁)、有效房产证明等。有濉溪县主城区和开发区户口簿或有效户口证明、有效房产证明和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等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在网上上传其父母双方同时在城区内务工 6 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最近连续 3 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流出地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房东房产证明、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和实际居住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证明等。
2.初中七年级报名:
①须具备户口簿或有效户口证明、有效房产证明等。有濉溪县主城区和开发区户口簿或有效户口证明、有效房产证明和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等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在网上上传居住证、其父母(监护人)双方同时在城区内务工 6 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最近连续 3 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流出地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房东房产证明、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和实际居住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证明等。
特别提醒: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五、报名流程
8月12日--8月16日,凡具有濉溪户籍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愿意选择我校就读的,均可以通过皖事通或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在网上选择我校报名。(如果不会操作,届时可以到学校咨询,学校会开设窗口进行指导)
(1)网上报名方法:
所有民办学校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濉溪户籍或有效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均可以通过皖事通(手机端)或安徽政务服务网(电脑端)在网上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报名。
如网上报名不成功,家长(监护人)可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学校进行线下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若网上报名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审核录取;若网上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实行电脑派位摇号。未被民 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属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就读,或选择招生计划有空余学位的其它民办学校就读, 各中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不得进行选择性招生。
线下报名及确认
8月12日--8月16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报名。
8月17日--8月19日,凡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确认。经学校审核合格后,确定网上报名结果,验收相关纸质材料并存档。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分别保存,原件在新生入学后妥善交给学生家长,复印材料作为新生入学材料存档,以备教育局抽查。
六、审核录取
我校本着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实行网上录取。
8月20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名单,张榜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8月27日学校电话通知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
9月1日正式上课。
招生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明确告知意愿到龙华就读家长不得交叉报名。我校严守招生纪律,2023年秋季一年级只能接收主城区和开发区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七年级除接收本校濉溪籍的小学毕业生直升之外,原则上不再招收县外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严控辍学转学。我校会认真核实小学毕业生去向并逐一登记,汇总后报教育局备案,完成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的无缝对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我校非起始年级不接收中途转学的学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我校严守招生纪律,不提前招生,不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超出审批的学段、学区范围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以任何借口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转学费、“高价生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理报名招生,坚决杜绝有偿招生。
(四)规范招生宣传。我校招生简章上报开发区中心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对社会宣传发布,招生简章必须与审查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学校名称、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必须是经过上级教育、物价等部门正式审批同意的。坚决不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编印宣传册、 微信、抖音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考试成绩和升学情况。
(五)规范办学行为。我校规范教师聘任和从教行为,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开齐开好课程,一年级每班不得超过45人,七年级每班不得超过50人,绝不产生大班额,并有计划地逐步控制和消除大校额。规范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违规办理学籍、空挂学籍,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
(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我校坚持义务阶段教育学校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濉溪县发改委2021年7月8日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绝不超标准收费。中途转学依照规定及时退费。学生义保经费,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银行账户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
郑重提示
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人员进行新生入学报名,凡声称缴费即可上学的机构或人员均属欺诈行为,我校概不认可,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濉溪县龙华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一年级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胡主任:13856110919
七年级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曹校长:15756162828
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61-6063137 6063338
濉溪县龙华学校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