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县统筹解决。同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