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自愿退出办事指南
1、申请退出材料、方式和流程
(1)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房屋钥匙等至县住房保障中心填写自愿退出申请表;
(2)承租人结清承租期间的房租及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3)配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协同承租人、物业安排上门验房。
2、受理(办理机构)
县住建局
3、受理地点
沱河路125号
4、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6、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688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