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公告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使之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展示的平台、农技推广人员的练武之地、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场所,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3-5个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县境内的省、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科研机构等,且运行良好。
二、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向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审并现场查验,遴选3-5家单位作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经公示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遴选条件
1、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自认定为示范基地起土地流转期在10年以上。
2、基地要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交通便利,农田水利设施完善;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种植业:粮油种植规模不少于300亩;果蔬种植规模不少于50亩。养殖业: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50万只以上;蛋禽5万只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山羊年出栏5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500亩),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或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
3、示范基地工作任务:围绕我县主导农业产业、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制定适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展示实施方案,建立技术示范展示、培训和观摩档案。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指导专家、实施单位等信息;至少与1个以上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技推广机构紧密对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每年试验示范4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至少一项为农业农村部门发布主推技术),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建立健全试验示范展示档案和经费使用台账,认真做好试验示范展示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提高试验示范效果,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服务平台。
4.基地科技含量较高、经营业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
5.示范基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6、近几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四、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实施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定合同(或协议),项目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实施情况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示范展示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提交基地示范展示实施方案,方案中标明示范品种、先进适用技术(不少于4项,其中一项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主推技术)、技术操作规程、技术团队、培训观摩计划等。
3、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4、基地产业规模情况,提供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展示范展示相应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情况。
6、基地技术力量包括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技推广机构、指导专家信息和技术服务协议等等。
7、基地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8、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及申报所需其他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王化龙,联系电话0561-6082419
地 点: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农科教办公室
请各申报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2022年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应用场景)的同时上报实施方案。逾期不再受理。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
2024年濉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行业协会 □其他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单位概况 |
(限300字) |
|||||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及申报所需其他材料(证明材料附后) |
|
|||||
备注 |
|
|||||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
||
基地所有权情况 |
○拥有自主产权 ○示范基地起土地流转期在10年以上 |
||
建设地点 |
镇/乡 村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
2024年示范展示基地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示范品种和四项示范展示技术、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观摩、联系指导专家或农技人员等) |
|
||
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签署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