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4-03-05 13:37作者:cgj001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4年第一季度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并未提供违法案件的线索进行立案查处。我局未收到相关案件线索,故无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