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督导工作报告

2024-03-05 17:14作者:jyj001来源:濉溪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3年,督导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做实做细常规督导、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落实挂牌督导全覆盖,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年度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自评工作。教育督导室牵头相关股室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整理自评需要的佐证材料,严格审核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同自评报告一起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市教育督导室。自评报告及自评材料全面展示了濉溪教育发展的亮点和成绩。

(二)做好督学换届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精神,督导室印发《关于做好濉溪县第三届责任督学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严把督学推荐关,真正把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在本地区有较高威望、能够确保参与并完成教育督导工作任务的人推荐上来。督学名单公示后,督导室及时组织开展了责任督学岗前培训。

(三)扎实开展了2023年春、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为全面落实县教育局开学会议精神,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顺利开展,督导室印发了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开学工作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校园环境和安全情况、教育民生工程及政策学习和廉洁从教等方面。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对待督查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查弱项,补短板,建立问题清单,扎扎实实做好开学工作。

(四)组织相关单位参加2021质量监测结果解读视频会。2021年,安徽省有9个样本县参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我县有20所样本学校参与质量监测。为准确了解本地教育质量状况,深入应用监测结果指导改进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于2023年2月28日参加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的监测结果反馈和解读视频会。会议结束后,各相关学校按要求报送了参会照片。

(五)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对濉溪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自评工作。成立了以县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局、财政局等县直部门为成员的自评领导小组。召开了自评工作部署会,对照考核指标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报送到市督导办并及时上传至省督导平台,自评工作已圆满结束。

(六)强化培训,不断提升督学专业水平。为加强督导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23年3月14日,督导室组织全县督学参加了由市督导办主办、淮北市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我县除退休督学外,其余督学均按要求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参训督学都撰写了心得体会。

(七)部署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高位推动。成立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濉溪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自评工作启动会,印发《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提高站位,对照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自评。4月20日,督导室遴选熟悉相关业务的中心园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督学组成督评组,在幼儿园自评基础上进行了县级自查自评,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不能立整立改的,4月底前整改到位。自评报告已按要求报送至市督导办。

(八)配合第三方做好优质均衡发展预评估工作。我县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认真组织优质均衡发展第三方监测评估,5月17日在濉溪县第一实验学校大会议室举行了全县义务阶段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数据填报负责人参加的“优质均衡评估启动会暨培训会”。5月29日,20名专家对抽取的50所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目前,第三方监测评估工作已圆满结束。

(九)持续做好“双减”工作挂牌督导。2022年以来,我县将“双减”列入年度履行教育职责重点工作,作为2022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和首要任务。责任督学将落实“双减”工作作为学期工作重点,坚持经常督、专项督,通过每月至少一次的入校督导做实日常督导、挂牌督导全覆盖,查摆问题,提出建议,促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已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作业管理规程、考试管理均得到有效落实;课后服务有序开展,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校外培训治理依法依规扎实推进,县域内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清零;预收费一律纳入监管。

(十)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教育局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于7月31日-8月10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并报送了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报告。

(十一)圆满完成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及市级复评迎评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10月8日至12日,督导室组织督评组对第一批次81所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办园行为实地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6所,良好等次19所,合格等次54所,不合格2所。同时,积极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市级复评迎评工作。10月18-20日,市级复评组对我县双堆中心幼儿园、南坪镇阳光宝贝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进行了市级复评,复评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