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4-03-06 13:41作者:cgj001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4年第一季度以来,在日常工作督查中,未发现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故无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