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未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未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就通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4-03-08 13:58作者:cgj001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4年第一季度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并未提供违法案件的线索进行立案查处。我局未收到相关案件线索,故无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