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食品类监管工作计划
2024年濉溪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任务清单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
(一)督促依法合规经营。 |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按《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合规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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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配齐“三类人”、建好“三本账”、抓好“三件事”。 督促食堂采取承包(委托)经营的学校配齐配强“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 督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根据门店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食安员 AB 岗”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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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照风险管控清单,严把原料采购、健康培训、环境设施、消毒保洁、加工制作等关键关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保证餐食安全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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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落实防鼠(虫)措施。 |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防鼠(虫)害知识培训,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按要求认真开展防鼠工作一日两查,运用智慧管理手段加强实时监控,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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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
(五)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
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春秋季开学前召开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对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年度内检查不少于4 次。做好中高考等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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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医疗、养老机构等食堂监管。 |
加强与卫健、民政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完成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市级年度内对辖区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10%、民政服务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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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网络餐饮监管。 |
聚焦“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外卖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无堂食外卖餐厅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提升“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向公众展示加工制作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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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丰富监管手段。 |
以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三书一函”“一体三查”制度的综合运用。常态化开展“下沉式”暗访,县局开展“下沉式”暗访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积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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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开展随机监督检查。 |
开展一月一主题“随机查餐厅”活动。认真落实餐饮服务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覆盖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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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进智慧监管工作。 |
督促新增的学校食堂及时接入可视化监管系统,确保可视化监管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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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
加强国庆、中秋、春节等重点时段餐饮服务食品监管。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引导,加强对提供婚宴、网络外卖、团餐等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监管,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分类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禁塑、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监管等工作。推动餐饮服务环节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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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
(十二)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围绕“人员大培训、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等四大重点任务,完善“建账销号、会商调度、约谈通报、刑纪衔接”等四项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实行项目化推进,以病媒生物防治、食堂环境卫生治理、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学校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强化考核验收,确保我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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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常态化开展“两超一非”问题治理。 |
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两超一非”风险隐患物质清单。以火锅店、网红餐厅等为重点单位,以火锅底料、冷荤菜、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环节非法使用罂粟碱、亚硝酸盐、回收火锅油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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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入推进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按照省食安委《安徽省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要求,细化措施,分阶段推进。督促小餐饮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后厨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鼓励推动小餐饮经营户实现“明厨亮灶”。小餐饮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适时召开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现场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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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开展餐饮品牌街区建设。 |
继续开展“食安安徽”餐饮质量安全街区与餐饮服务企业建设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街区、餐饮服务企业参与“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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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 |
(十六)加强标准制度建设。 |
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三年来一些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梳理形成餐饮服务环节制度机制建设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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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加强人员能力建设 |
按照总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组织对县域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增加抽查考核频次。进一步完善“两库一平台”相关功能和内容,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平台开展线上培训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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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妥善做好风险研判和舆情应对处置。 |
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餐饮服务环节敏感舆情。落实舆情应对处置属地主体责任,核查食品安全舆情时,坚持做到“一事三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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