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06-25 15:30来源:濉溪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为预算的%

合计

1735.36

1450.19

83.6

1、因公出国(境)费

0.7

11.55

1650

2、公务接待费

607.89

355.37

58.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26.77

1083.27

96.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32.77

787.85

94.6

(2)公务用车购置

297

295.41

99.5

二、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6号)要求,除涉密部门不单独公开外,县本级所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应向社会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23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19万元,完成预算的83.6%;较上年减少133.4万元,下降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并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濉溪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等,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分明细看:因公出国(境)费11.55元,公务接待费35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95.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较上年增加11.55万元。2023年濉溪县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累计出国(境)2人次。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原因是县长、县委书记出国招商引资。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7.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5.37万元,完成预算的58.5%;较上年减少47.39万元,下降1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并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 号)规定。2023年濉溪县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共14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370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各预算部门及单位必要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126.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6.1%;较上年减少97.57万元,减少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较上年减少39.02万元,下降11.67%。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并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车辆购置支出。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32.77万元,支出决算为787.8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较上年减少58.56万元,下降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并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濉溪县本级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