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4-07-22 15:18作者:sjj001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濉市监五罚〔2024〕493号

濉溪县五沟微耳美容养生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濉溪县五沟微耳美容养生馆

92340621MA8PF8A60E

刘道侠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5盒“香雨清新口气牙膏”;

2、罚款3000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已履行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