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的通知

2024-03-15 16:30作者:ajj001来源: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矿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6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为149万元。结合各镇(园区)受灾情况,经研究,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各镇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文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救助资金,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打卡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公开、公平、公正确认救助补助对象。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不得将灾害其他损失以救灾资金名义发放,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要认真填报《濉溪县2024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发放统计表》《濉溪县2024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发放台账》,经本级财政比对无误后(分管领导签字,盖政府公章一式两份),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请各镇于2024年3月28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和资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赵雪侠

  电  话:0561-6889661  

  

  

  

  

                           濉溪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