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无账户企业公示
根据《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濉溪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无账户企业情况公示如下:
一、濉溪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名单已公示1312家。但存在42家企业无对公账户信息,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及时自主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参保企业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应按规定合理使用,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请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时核准并更新省集中社保系统内企业法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企业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企业开户银行信息、企业性质、企业地址等基本信息,以便于社保经办机构实现对用人单位精准服务。
五、联系方式:
电话: 0561-7505617
办公地址: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中心A13窗口
附件:濉溪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无账户企业公示名单.xls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