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县级河长湖长名单
县级总河长 |
职务 |
责任河湖 |
联系电话 |
黄 韡 |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
全县河湖 |
0561-6061001 |
孙 进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全县河湖 |
0561-6085966 |
县级河长湖长 |
职务 |
责任河湖 |
联系电话 |
王 成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澥河、任楼湖 |
0561-6075197 |
孙 啸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巴河、乾隆湖 |
0561-6077606 |
胡 亮 |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
萧濉新河 |
0561-6077178 |
李 影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新沱河、老濉河 |
0561-6896099 |
鲍 锐 |
副县长 |
临涣湖 |
0561-6077965 |
钱 程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
包浍河 |
0561-3393001 |
陆松平 |
副县长 |
凤栖湖 |
0561-6077520 |
于晓冬 |
副县长 |
王引河 |
0561-6075196 |
涂小丽 |
副县长 |
北淝河 |
0561-6076106 |
河(湖)长职责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推行河湖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县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及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原则上,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调研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办公,协调统一各方意见,研究问题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整治要求。
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