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濉溪县租金补贴发放计划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县城区居民或在县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直系亲属在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规定收入、财产限制的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县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项目配建商服用房只租不售,租赁申请条件、程序不受上述内容限制,申请人按照房屋租赁相关规定直接向镇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或委托的运营单位进行申请。
二、实物配租
根据《濉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申请人需持有效证件前往县住建局办理公租房租住手续。
三、租赁补贴发放
根据《濉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我县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0户,补贴审核为5月1日-31日、11月1日-30日,发放时间为6月1日-30日、12月1日-30日。
四、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濉溪县住建局
受理地点:濉溪县沱河路139号
受理电话:0561-688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