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2025-01-02 11:10来源:濉溪县水务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依据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法注销刘桥镇留古村水厂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