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洒水车喷洒水是否掺杂药物投诉的调查报告
2025年1月13日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12345热线平台投诉记录单编号为 250110021011007反映“王先生反映2025年1月10日将车辆停放在濉溪县浍河路北濉溪古城旁道路上,洒水车作业时将水喷洒至其车辆上,现污渍无法清除,反映人要求告知喷洒水内是否掺杂药水,望核实回复。”的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雾炮车在重污染天气时需向空中喷雾作业,起到降尘效果。
二、核实结果
经核实,雾炮车在洒水作业时洒出的是纯自来水无添加物,不存在掺杂药水。
联系人:黄少华 电话:0561-6095318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