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告、申请条件、程序和所需材料等信息

2025-03-11 09:38作者:cjw001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申请条件:

我县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住房条件。在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经营性质用房)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含经营性质用房)不超过50平方米;未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单位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未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过自有住房、且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住房困难条件,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原因将原住房转让造成住房困难的除外。
  2.收入条件。

申请人人均收入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1629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1425元。

3.财产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名下不得有车辆登记,车辆标准为:非营运车辆购置价格1万元以上,营运车辆购置价格在15万元以上。

二、申请条件、程序:

第一步:申请户递交相关材料给所在社区,经过社区审核公示;

第二步:各自社区将审核的材料递交濉溪镇,由濉溪镇审核公示;

第三步:濉溪镇将审核通过的材料递交住房保障部门,由住房保障部门联合交警、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审核申请户相关材料;

第四步: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濉溪镇上户再次核查相关情况;

第五步:对符合申请户再次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摇号选房。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户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劳务合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婚姻证明、担保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证件类校验原件,提供复印件,证明类,提供原件、等。

四、申请期限

    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