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钢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颗微型扣式二次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钢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颗微型扣式二次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6888338
监督电话:0561-6883169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235100
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颗微型扣式二次电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钢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樱花路南侧标准化厂房A2栋
环评机构:淮北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樱花路南侧标准化厂房A2栋1楼,系租赁濉溪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m2,其中包含办公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购置涂布机、辊压机、自动分条机、制片及卷绕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6000万颗微型扣式二次电池。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汇同冷却水定期排水排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浍河。
②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正极涂布烘干NMP废气采用密闭设备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级水冷+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废气采用密闭设备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震、消声、合理布局及距离衰减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抹布、废铜箔、废铝箔、废正极片、废负极片、废隔膜、废电芯、含电解液抹布、废电池、废包装材料、NMP废液、废包装桶、配料间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抹布、废铜箔、废铝箔、废极片、废隔膜、废电芯、废电池、废包装袋、配料间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NMP回收液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含电解液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