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2025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濉溪县2025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濉溪县2025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要点
为落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根据有序、分类、因地制宜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增强农村宜居性和群众满意度。
一、目标任务
以巩固和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为目标,以农村老旧户厕改造提升、长效管护服务提升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完成省级下达户改厕任务3949户(具体任务详见附表),整体推进示范村6个,分别是双堆集镇芦沟村、百善镇鲁店村、铁佛镇张黄庄村、刘桥镇留古村、五沟镇藕池村、孙疃镇刘圩村,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护机制。
二、户改厕项目
(一)改厕对象
“十四五”期间规划保留的村庄或3年内暂无拆(搬)迁计划的村庄,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一户(宅)一厕、能改则改、愿改尽改”的要求,自下而上分类推进不达标户厕改造。对因农宅空间、地质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单户改厕的,可通过联户改厕或适用改厕技术模式等形式进行改厕。对不愿意改厕、不具备条件或短期内有拆(搬)迁计划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可暂缓改厕。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厕所解决农民卫生如厕需求,防止大拆大建、造成资金浪费。
(二)补助方式
各镇高质量完成改厕任务,经验收合格后,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及时足额兑现省市县三级财政奖补资金。鼓励农户自建,对于农户不愿自建的,镇村可以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规范施工。户改厕补助资金原则上主要补助改厕户室外三格化粪池,室内厕屋部分改造费用由农户自费改造。
(三)技术模式
鼓励镇村引进第三方开展户厕建设监管,并结合实际,选择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引导农户结合新建房屋、村庄风貌提升等自主改厕。新改建户厕应入户进院,优先入室进屋。改厕户三格化粪池采用三格式,池容不低于1.5立方米。厕屋为水冲式,要“六有”(有水、有电、有门、有窗、有节水厕具、有管护明白纸)。强化改厕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新建厕所化粪池原则上都要采用全省推广的“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设计。
(四)工作重点
1.加强指导。各镇要发挥镇级厕所后续管护服务站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作用,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化施工;要落实好首厕验收制,严把镇级指导关和初验关,提高建设质量。
2.质量控制。各镇要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指导、监督。施工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全面推行首厕双验收工作法,即每个镇建的年度首个厕所由县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本镇全面推进,每个村建的年度首个厕所由镇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本村全面推进。
3.台账管理。各镇要及时完善“一户一档”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案台账,把验收合格的改厕户信息准确录入省信息平台。
4.项目验收。县、镇、村要按照县级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进行逐户验收,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合格须农户签字确认。
5.移交农户。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做到建成一批、验收一批、移交一批,移交协议明确农户管护责任,通过赋权于民、建设靠民、管护系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管护格局。
6.整村推进。鼓励镇村在改厕基数较高、群众改厕意愿较强的村开展整庄推进工作,积极申报整村推进项目,原则上每个镇本年度申报的整村推进新建示范村任务,要于每年10月底前建设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
三、后续管护提升
(一)管护模式
各镇要持续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要突出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健全“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推广农村户厕“六个一”管护模式(1个镇级中心服务站、1支镇级清掏维修队伍、1个村级网格管护点、1名村级网格巡查员、1个厕具配件五金店、1个粪污暂存池),实现户厕管护全覆盖。鼓励各镇引进第三方运营公司,依托第三方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专业化服务优势。
(二)工作重点
1.推动有偿服务,服务方式市场化。要依规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付费机制。强化对各镇管护服务的考核,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激励作用。建议各镇对于粪液每户每年免费清掏处理一次、粪渣每一年半免费清掏处理一次(无力清掏农户免费清掏处理,次数不限),对超出免费清掏处理次数的农户,按粪液不超过10元/次、粪渣不超过30元/次的标准进行有偿服务。同时,对于配件更换只需支付成本费用。切实做实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问题,减轻政府管护大包大揽负担,方便群众生活,实现多方共赢。
2.提升服务功能,服务过程实效化。(1)要兼顾管护队伍公益性,与巩固脱贫成果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相结合,优先选用有工作能力的现有环卫人员。(2)各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施行网格化管理,村级管护点要配备便携式清污水泵等简易清掏工具,统一保管,农户用后归还,老弱病残等无力清掏户通过帮扶措施予以解决。每个管护点巡查员要定期巡查本网格区域内户厕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应报尽报、应修尽修。(3)择优选用五金店作为配件提供点,要按照协议,提供质量可追溯、价格低于市场价、售后有“三包”的维修配件,推动管护、利用长效化。(4)要加强对管护服务的督查,确保实现设备坏了有人修、粪液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果。
3.引导变废为宝,粪污处置资源化。推进厕所粪污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改厕农户自行清掏,用于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各镇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合作共建,以镇域为中心建设1个厕所粪污暂存池,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一体化处理,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改善同步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考核机制
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性作用,常态化对厕所改造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质量、后续管护、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开展督查,并对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动态推进问题户厕整改清零,强化结果应用,真正让“小厕所”惠及“大民生”。
(二)加强媒体宣传引导
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通过印发明白纸、服务卡、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户厕建设和管护工作常识,积极教育引导农户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二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梁纽带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联系农户、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和群众参与热情,推动厕所革命在广大农村“铺天盖地”,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翻天覆地”。
附 件:1.濉溪县2025年农村改厕建设任务统计表
2.濉溪县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3.濉溪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
附件1
濉溪县2025年农村改厕建设任务统计表
序号 |
镇 名 |
计 划(户) |
备注 |
||
总数 |
新建 |
改造 |
|||
1 |
濉溪镇 |
98 |
35 |
63 |
|
2 |
百善镇 |
285 |
225 |
60 |
|
3 |
刘桥镇 |
130 |
130 |
|
|
4 |
临涣镇 |
382 |
382 |
|
|
5 |
韩村镇 |
362 |
318 |
44 |
|
6 |
南坪镇 |
779 |
579 |
200 |
|
7 |
五沟镇 |
273 |
243 |
30 |
|
8 |
孙疃镇 |
227 |
227 |
|
|
9 |
双堆集镇 |
653 |
653 |
|
|
10 |
铁佛镇 |
350 |
350 |
|
|
11 |
四铺镇 |
410 |
234 |
176 |
|
合计 |
3949 |
3376 |
573 |
|
附件2
濉溪县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快全县农村改厕进程,规范改厕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工作职责
第一条 镇政府是实施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落实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
第二条 镇农村厕所后续管护服务站作为农村改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科学制定改厕计划,严格执行改厕流程,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调度统计上报,建立改厕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日报制度;抓好农村厕所后续管护服务,做到后续管护服务全覆盖。
第三条 镇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厕所改造奖补资金的管理,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施工配合和问题排查上报工作。要积极宣传农村改厕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有助于改善村庄卫生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增加村民的幸福指数,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对于村民的疑问作出及时合理回应,确保改厕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五条 县级财政部门按项目验收进度拨付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第六条 卫生改厕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财政部门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财政部门应会同改厕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可缓拨、停拨或扣拨项目补助资金。
第三章 建设与质量管理
第七条 农村户厕选址应当方便使用和管理,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卫生要求。
第八条 卫生改厕主要设备材料,执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用砖砌三格化粪池或者一体三格成品池(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化粪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
第九条 改厕施工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 加强农村改厕技术培训,从事农村改厕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经技术培训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承建施工。
第十一条 卫生户厕厕屋与化粪池的结构、材料,应符合《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 对农村改厕的组织机构、技术培训、改厕户档案资料、工程质量、改厕满意度等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第四章 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 县农业农村局在卫生改厕的不同阶段及时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卫生改厕考核验收。改造后的农村户用厕所能够正常使用,达到无蝇、无臭,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方便群众、农户满意为最终目标。
第十四条 卫生改厕项目实行逐村逐户检查验收。验收的内容:对照国家改厕技术规范,现场查看是否达标,厕所建设选址是否进院入室,厕屋高度和净面积是否达标,是否通水通电,原旱厕是否拆除,粪污是否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等,一户一档信息是否准确,改厕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真实录入到省专门系统网站,最终确定验收合格户数,签订户厕管护移交协议书,移交到农户管理。
第十五条 对按时完成改厕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时完成任务、质量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 后续管护
第十六条 管护长效化。要建管并重,把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农村改造厕所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日常管理到位、设施维护及时,避免重复改造和环境污染,确保群众满意。
第十七条 运作市场化。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个人等参与改厕建设、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工作,探索建立管护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第十八条 责任明细化。要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建设,明确镇、村、农户各方责任,做到责、权、利统一,形成推进合力。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参与,共同珍惜改厕成效。
第十九条 统筹一体化。要将农村改厕与农村污水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水肥一体化、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综合考虑,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和设备,实现绿色、环保、低碳、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县委农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濉溪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
为规范我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高质量推进户厕改造,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针对水冲式厕所,特别对改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作出了系列规定,其他类型厕所可参照执行。
一、验收主体
县级和镇级人民政府是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主体,依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
二、验收对象
纳入改厕计划的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户。
三、验收内容
(一)整体验收:完成改造的厕所必须包含厕屋、厕具、化粪池,通水通电,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的,不予通过验收。
(二)分项验收:
1.改厕模式选择方面。主推三格式化粪池,也可以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完整下水道式、四格式化粪池(三池一地)、双瓮式化粪池、三联通式沼气池、净化槽式等模式。化粪池可以选择单户或者联户建设,单户化粪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联户以此为标准递增。公厕不能代替户改厕。
2.厕屋方面。改造后的厕屋应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对确实不具备进院入室条件的,要以方便农户使用为原则,在不影响村容村貌的条件下,就近住宅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和建筑风格,应纳入农户以后规划庭院内。厕屋应以砖石、混凝土结构为主,不低于1.2平方米,按“六有”(有门、有顶、有窗、有节水厕具、有水、有电、有管护明白纸)建设。装配式厕屋应结实耐用,并有防潮、保温隔热等基本功能;彩钢厕屋、简易板房等建设在棚下、院内、过道、走廊等不予验收通过;室内彩钢厕屋、简易板房、楼梯下等单独隔开厕屋并具“六有”的可纳入验收。
3.化粪池方面。化粪池应避开低洼和积水地带,靠近厕屋。砖砌三格化粪池:池壁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MU10级的标准砖或等强度的代用砖,池壁内外混凝土应压实粉平收光,应采用不低于M1O的水泥砂浆砌筑,池壁内外表面应抹防水砂浆厚度不应小于20mm,盖板之间和盖板池壁之间要密封处理。三格容积比例从第一格依次为2:1:3,且三格整体和间隔不渗漏,三池上应留有观察口或清掏口且直径不低于20厘米,鼓励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观察口或清掏口外观设计;竣工后池体周边应及时回填夯实;一格二格间过粪管的下端口位于一格池有效容积高度下1/3处,上端口低于进粪管口;二格三格间的过粪管下端口位于二格池有效容积高度1/2处,上端口略低于一格二格间过粪管上端口,进粪管和过粪管为PVCΦ110毫米,应错位设置;排气管不低于PVCΦ75毫米,排气管地上高度不低于1.8米并有伞装防雨帽或T形三通,靠墙固定;进粪管应掩埋,如不能掩埋须采取防晒或防冻措施,长度尽量缩短且有40度坡度,确保粪液顺利进入三格池。预制三格化粪池:有资质机构检测及合格证,外壁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无裂纹、无孔洞,内壁应光滑平整、无裂纹、无明显瑕疵,边缘要整齐,扣槽应严密,壁厚均匀,无分层现象;盖板和池壁之间要密封条,进粪管口要有密封圈,过粪管要用螺丝固定;其他标准参照砖砌三格化粪池标准。
4.工程和产品质量方面。分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过程验收,包括预制三格化粪池等其他产品是否有合格证,施工过程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等。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标准,运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等。
5.厕所用水方面。应连接户用自来水或自建水塔,实在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原则上可暂不列入省级及中央资金支持改造范围,已列入改厕计划的应不予通过验收。
6.厕所粪污处理利用方面。改厕后厕所粪污要有明确出处,宜接入管网处理的,则接入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管网处理的,要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措施。对化粪池粪污直接外排的户用厕所,不予通过验收。
7.农户方面。按照一宅一厕的原则,由农户自愿申请改造,有农户签字确认的改厕意愿书或申请表。开展改厕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或者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验收程序
(一)首厕验收。以镇或村为单位,实行首厕验收制。首厕验收由镇组织,县级复核。
(二)年度验收。
1.镇级申请。镇在完成年度改厕任务、逐村逐户验收和录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后,以镇政府文件形式向县级提出验收申请。
2.县级验收。县级可集中验收,也可分批次验收。县级对各镇“三同步”(现场验收、户档建立和网上录入要同步)情况进行审核,依据核查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得出是否通过验收结论,同时将验收结果报市级复核。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户改厕任务计划于本年度10月份全面完成,各镇于9月底前,分批次完成建设工作,要常态化对照本办法高质量推进户厕改造。县级将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并应用于相关实绩考核。
六、执行时间
本验收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