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濉溪铭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物质成型燃料制造及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04-10 17:20作者:hbj001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濉溪铭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物质成型燃料制造及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话:0561-6888338

监督电话:0561-6883169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235100

 

项目名称生物质成型燃料制造及木材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濉溪铭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刘桥镇小城老村小城工业园

环评机构:淮北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3453.4m2,购置旋切机、破碎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8000吨,年产木片6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环保投资为4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交由专业清掏公司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②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锯切、旋切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4810-2024)中相关排放限值。剪切、破碎、筛分、造粒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4810-2024)中相关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浓度限值。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及距离衰减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土壤、石子等杂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扫粉尘、废滤袋、木材边角料、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扫粉尘、废滤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土壤、石子等杂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综合利用,木材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物质成型燃料制造,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