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25年4月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投诉处理与举报信息

2025-04-14 09:27作者:wtw001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1、于女士:反映2024年6月16日在濉溪县消防队西侧飞舞舞蹈给其孩子张熙岩花费1500元报名一年舞蹈课程,现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上课,与校方协商退费无果,对此不认可,现要求尽快退费,望核实处理。

县文旅体局:接到投诉后,文体局执法队工作人员立即与飞舞舞蹈机构负责人联系,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飞舞舞蹈同意退款600元给您。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杨彬联系,电话:18130226989。


2、赵女士:反映2023年3月19日在濉溪县虎山路与浍河路交叉口西280米向日葵美术基地花费1800元给孩子报名50节课,仅上19节课,与商家沟通退课事宜无果(因商家为合伙开办商家告知仅可给其退费504元),现要求给予退费,望核实处理。

县文旅体局:经协商,您与被投诉机构已经达成一致,被投诉机构退还您850元费用。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持续关注后续发展,协助双方友好协商。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濉溪县文化馆乙晓雅联系,联系电话:17681105208。


3、程女士:反映其女儿(王可儿)2022年12月于淮艺艺术机构缴纳4288元学习舞蹈与美术(地址:濉溪县天之河行政服务大厅南侧),因路途较远2024年5月申请退款后,至今未予退款,现要求尽快退款。望核实处理。

县文旅体局: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与您协商,淮艺艺术机构与您达成一致,淮艺艺术机构同意退款2400元给您,您表示满意。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联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陈雷明1735613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