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5-04-30 10:00作者:sjj001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濉市监罚〔2025202

濉溪县五沟博视眼镜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濉溪县五沟博视眼镜店

92340621MA2U79MHXG

谢平均

2025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濉溪县五沟博视眼镜店监督检查,该单位经营者谢平均陪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单位经营场所内待取镜区域货架摆放2盒“海昌”亮视美优软性亲水接触镜,生产日期:20230207,失效日期:20280206,未拆封,与其他正常销售的眼镜混放于货架上,且该单位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指定银行缴纳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