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蓝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同质透心地板卷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蓝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同质透心地板卷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6888338
监督电话:0561-6883169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235100
项目名称:同质透心地板卷材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蓝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临涣镇工业集中区嵇康大道1号
环评机构: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赁厂房7500平方米,购置挤出混料机、挤塑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可以实现年产300万平方米同质透心地板。项目总投资为10500万,环保投资为1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蓝尼建材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循环系统定排水共同回用于厂区绿化。
②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料废气与混料粉尘收集合并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废气由设备自带的抽风管收集后经设备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拆包投料废气共同汇入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PVC加工废气经各产污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汇入经1套“静电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拆包投料、破碎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以及PVC加工过程中排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厂界控制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氯乙烯厂界控制标准以及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控制标准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震、消声、合理布局及距离衰减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处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油桶、废UV灯管、静电油雾器捕集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