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京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噪音扰民的调查处理报告
2025年5月14日,接到淮北12345热线服务平台记录单编号250513021045034多次反映“濉溪县刘桥镇沈洼村京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厂西侧设立生产线,用于粉碎石料,噪声扰民,前期反馈该厂内有部分毛石,超出规定范围,原材料于该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的原材料许可的不一致,县局已要求限期拆除设备,反映人表示至今仍未拆除设备,对此不认可,现要求尽快拆除相关设备”的投诉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濉溪县京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濉溪县刘桥镇后吕楼村村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MA2TBLXXXX,法定代表人李静。 2.该企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于2019年5月17日通过濉溪县生态环境部门批复,2023年12月完成自主阶段性验收,2022年12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621MA2TBL936MXXXX,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7号至2027年12月26日。3.给项目以城乡固体废物等为原料,主要生产再生资源,年产量30万吨,生产工艺为建筑垃圾,磁选除铁,破碎,筛分,入库。4.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封闭车间,布袋除尘器。
二、核实结果
1.企业生产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破碎生产线未组织生产。
2.滩溪县志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濉溪县京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侧大棚准备建设1条再生资源破碎生产线,2025年4月24日检查时企业自行调试中,现场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自行拆除,2025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主体破碎生产线电机已拆除,未通电,棚内无生产原材料及产品。
3.本次投诉人反映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1.现场已要求濉溪县志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继续拆除清理出厂。
2.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后督查,若发现再生产,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反馈情况
电话回复,投诉人满意。
2025年5月15日
附图1部分拆除的破碎生产线
附图2现场无原材料,部分已拆除,无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