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淮北益海环保厂子长年填埋污泥、往砖厂拉污泥用于生产砖块投诉的调查报告

2025-05-23 16:26作者:hbj001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5年5月22日,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局分局接到12345热线平台转来编号250515021061005和250515021011050号”投诉反映:

1、“濉溪县临涣镇238省道濉溪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下水道污泥,未使用相应设备处理污泥,前期答复镇环保站已要求企业加强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维护,对厂区内库房喷洒除臭剂。反映人表示此公司全天24小时作业,将污泥倾倒至此公司东侧10 公里塌陷区内,恶臭异味难闻,多次反映均未得到改善,现要求尽快整改,望核实处理;

2、反映濉溪县临涣镇238省道濉溪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污水处理设备,将污泥风干后直接排放,导致水污染严重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前期告知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未发现污水外排现场,加强厂区管理,避免发生污水外排现象。同时已要求企业现场负责人按环评要求处置和接收相关固废,对发现污染环境问题上报有关单位处理,经核实如该企业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反映人表示至今无人解决,且已提供证据至临涣镇环保站,联系环保站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处理,对此不认可,现要求尽快核查解决。”的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与临涣镇环保办一起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地址位于濉溪县临涣镇,实际为濉溪县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濉溪县临涣镇工业园白铁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MA2W7UXXXX,法定代表人李明。该企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于2021年2月19日通过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部门批复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濉环行审【2021】9号),自主验收组织中,2023年12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621MA2W7UDR3JXXXX,有效期为:2028年12月18日。该项目以农林固废秸秆、污泥、高效植物添加剂为原料,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年产量20万吨,生产工艺为秸秆及废木料-破碎-上料加入高效植物添加剂、污泥-搅拌-压制成型-造粒-包装-入库。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2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二 、调查情况:

2025年5月22日,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临涣镇环保办一起对濉溪县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现场投诉检查,该项目已执行环评,由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濉环行审【2021】9号)和排污许证制度;现场检查时,一条年产20万吨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线处停产中、现场检查时未组织生产。主要以棉绒毛布、污泥、高效植物添加剂为生产原料加工生产生物质颗粒,工艺为经搅拌—压制成型—造粒—包装生物质—销售。

1、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不属实,现场调查该公司未回收下水道污泥,该公司的原料大棚内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压滤污泥,配套建有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对库房内污泥除臭,现场检查时运行中;投诉人反映将污泥倾倒东侧10公里塌陷坑内,实际为临涣镇石集村塌陷坑内,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并倾倒的污泥已开挖清理,对地表水进行检测,对倾倒的污泥进行鉴定并进行环境损害生态赔偿,该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中。    

2、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不属实 ,现场该公司从2024年至今未收购污泥,生产工艺不产生污水,不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备;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濉溪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现处整改期间。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均为以前的法人所为,现该公司法人于2024年5月份变更为李明。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环境差,生产原料未分区存放。现场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界外南侧小沟内,未发现有外排水的现象。

三、处理情况:

1、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两次投诉均不属实。

四、反馈情况:

已电话反馈给投诉人。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