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照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公开对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征集合作单位,届时请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濉溪县内开展贷款业务,且在濉溪县内有网点的各类银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50BP;
2.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达到个人3年,中小微企业2年;
3.接受、配合有关单位监督、检查;
4.每家银行有且只有一个主体参与合作。
二、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
2.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财政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
3.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申请书;
2.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下午17:00
五、其他事宜
1.请于申报时限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处,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合作期为:三年(政策不调整);
3.合作期内,如遇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4.此次公开征集由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濉溪县人社局,联系人:王 川 联系电话:0561-7501135
濉溪县财政局,联系人:费瑞瑞 联系电话:0561-6070466
附件: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申请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濉溪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
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申请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财政局:
根据贵方《关于征集濉溪县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经认真研究,我行(支行、网点)有意参加贵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合作,并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银行(支行、网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支行、网点)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