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5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8-07 14:46作者:gtj001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刘桥镇刘桥村、南坪镇坪西村村小组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东至刘桥村土地,南至刘桥村土地,西至刘桥村土地,北至刘桥村道路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二东至坪西村土地,南至坪西村土地,西至坪西村土地,北至浍河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目的为国网淮北供电公司110千伏刘桥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之规定。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二目的为S235淮北段一级公路(S235濉唐路三期工程)浍河大桥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之规定。

三、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濉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刘桥镇、南坪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刘桥镇刘桥村、南坪镇坪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刘桥镇、南坪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xx.gov.cn/zwgk/index.html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王九峰,联系方式:0561-607793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