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药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濉市监五罚〔2025〕549号 |
濉溪县石沐琪百货店经营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
濉溪县石沐琪百货店 |
92340621MAD3Q51F8Q |
石帅帅 |
2025年6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书,当事人称在金亿城2元多元连锁超市购买的腮红,该商品未进行化妆品备案。当日执法人员对濉溪县石沐淇百货店(门头:金亿城2元多元连锁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销售的“火之鸟”时尚腮红(东阳市逸龙化妆品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浙妆20160245 净重:10g),商品外包装未见备案信息,同时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无涉案化妆品的备案信息。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指定银行缴纳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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