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南侧冷库北侧停车场内不定时散发化学气味存在难闻异味污染环境的投诉的调查报告
2025年8月15日,接到编号为250810021073018的群众反映“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南侧冷库北侧停车场内不定时散发化学气味,存在难闻异味污染环境问题”的投诉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地址位于濉溪县濉溪镇淮海南路社区,237国道东侧停车场院内,负责人:朱永强。
二、调查情况:
2025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南侧冷库北侧停车场内散发异味污染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停车场内有几个罐子存放少量氨水,现场联合濉溪镇以及社区,把有存放过氨水罐子以及一些散发气味的空桶,全部清理出停车场,散乱污进行清理并要求濉溪镇,对该原地进行恢复。
三、反馈情况:
因是匿名投诉,无法反馈投诉人。
2025年8月15日
附取缔前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