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刘桥镇金伦煤球厂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

2025-08-26 17:17作者:hbj001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5年8月19日,接到环保举报受理单,反映“该厂由法人梁子俊注册后分煤球与煤炭两个方向转包给其他两人实际经营梁负责摆平环保事宜,不参与经营每年坐收几十万租金。该厂除有工商执照外毫无环保设施可言,厂里物料间与成品间没有隔离,没有污水收集及处理设备,没有粉尘收集设备,没有噪音隔离装置,更没有除尘喷淋设备,造成实事是平时噪音刺耳,晴天煤粉污染严重,雨天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我们多少次向上反应都不了了之,现承请上级主管部加以干预,还大家一个美好的家园”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濉溪县刘桥金伦煤球加工厂位于濉溪县刘桥镇火神村原朱楼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621MA8NEK7K(1-1)法定代表人梁子俊。 2.2022年2月8日,该煤球加工厂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234062100000005。3.金伦煤球加工厂主要原料为煤泥,主要生产煤球,煤泥年用量约800吨。4.配套建设了厂棚和喷淋设施。

二、核实结果

1.现场检查时,该煤球加工厂生产线建设在厂房里未组织生产,现场建设了两台煤球机。车间内建设喷淋设施能正常运行;原材料煤泥块8吨左右储存在大棚内,场地有部分煤泥块用塑料布覆盖。东侧车间内有散煤及煤块约20吨。

2.现场无生产废水产生,车间外墙未铁皮板材,未使用隔声板材建设。

2.投诉人反映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1.濉溪县市场局已组织召开金伦煤球厂专题会议,督促属地采取措施。

2.现场建议业主,能够恢复正常生产组织粉尘、噪声检测。

3.我局对现场核查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进行处理。

四、反馈情况

电话回复,满意。

2025年8月26日

附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