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东志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志腾环保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东志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志腾环保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6888338
监督电话:0561-6883169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235100
项目名称:东志腾环保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东志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苇菠村
环评机构: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约30亩,购置破碎筛分生产线、沥青搅拌站、水稳级配碎石生产线、柴油导热油炉及其他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地面硬化、环保工程、道路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等。
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水稳生产线配料工序,后期雨水汇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吸粪车定期清运,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作为危废处置。
②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卸料粉尘、骨料破碎筛分粉尘、上料、输送粉尘、骨料烘干粉尘、振动筛、输送计量粉尘、成品出料废气、导热油炉废气、储罐加热废气、筒仓呼吸粉尘、燃烧器废气、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热再生废气、水稳生产线投料粉尘等、矿粉筒仓呼吸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
卸料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卸料、设雾化喷淋设施、生产区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的方式处理;破碎筛分粉尘、上料、输送粉尘、水稳生产线投料粉尘采取厂房封闭、设备密闭、雾化喷洒“集气设施收集+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储罐加热废气、成品出料废气采取管道收集后,一同经“喷淋+电捕焦+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35m);
热再生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骨料烘干滚筒进行燃烧后与骨料烘干、振动筛、输送计量粉尘及燃烧器废气一起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35m);
导热油炉废气采取集气管道收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矿粉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仓顶排气口排放;
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仓顶排气口排放。
本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从严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标准。
DA002排气筒排放的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 3679-2020)中相关标准;有组织非甲烷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DA00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烟气黑度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 3679-2020)中相关标准;有组织非甲烷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配套使用的燃烧器废气从严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安徽省地方标准《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规范》(DB34/T 3679-2020)中相关标准。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
若生产过程中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不能达到《报告表》中预期值,须采取更高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筛分生产线、拌合站、水稳搅拌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废气排放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定点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不合格骨料、不合格再生料统一收集,定期回用于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至料仓,定期外售;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统一收集,暂存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二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喷淋废液、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喷淋沉渣采取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可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