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中心城LC03、LC04、LC10单元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濉溪县中心城LC03、LC04、LC10单元
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规划编制审批的相关要求,现将《濉溪县中心城区LC03、LC04、LC10单元详细规划》规划方案向社会公示,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内容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规划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批成果,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联系单位: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岱河路76号正东方向80米
联系电话:0561-6070959
电子邮箱:SXXguihuaban@126.com(请在邮件标注“濉溪县中心城区LC03、LC04、LC10单元详细规划”字样)。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符夹铁路、南至荷花路—中心城区边界、西至萧濉新河—濉临路、北至溪河路—浍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86平方公里。
LC03单元规划范围:东至符夹铁路、南至汴河路、西至萧濉新河、北至溪河路—浍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70平方公里。
LC04单元规划范围:东至符夹铁路、南至荷花路、西至萧濉新河、北至汴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53平方公里。
LC10单元规划范围:东至萧濉新河、南至中心城区边界、西至濉临路、北至淝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63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以县级公共服务、居住生活、商业商贸功能为主导的老城片区。
三、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 “一轴两片两节点”的空间结构。
“一轴”:淮海路城市发展轴,连接濉溪县城和淮北市区的重要交通型干道,濉溪县商业商务型发展轴线。
“两片”:LC03、LC04两个单元,以淮海路为界划分为东西两个居住生活片区,LC10单元依据主要功能划分为商贸片区。
“三节点”:淮海路与浍河路、烈山路交口形成两个品质生活节点。浍河路、烈山路为城市重要的生活型道路,节点应注重城市界面的塑造、商业业态的集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引导。
四、规划图纸

1、现状图:

2、用地布局规划图:

3、空间结构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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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路交通规划图:
5、教育设施规划图:

五、公示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凡是与本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对本规划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证明利害关系的相关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等,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会书面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会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局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