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濉溪县第四批次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

2025-11-28 16:55作者:rsj001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文件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审核,现将濉溪县2025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达标7家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1128--20251204日。

若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电话:0561-7505617

 

附件:2025年濉溪县第四批次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