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公示

2025-12-10 17:14作者:rsj001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用人单位名称 受伤害人姓名 申请人类型 受伤害经过 拟认定情况 认定依据 参保情况 备注
1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克 单位 2025年9月26日上午8时48分,杨克在办证大厅清理积水时,不慎滑倒摔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2 淮北市墙大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葛会 个人 2025年7月17日下午18时14分左右,葛会在刷机器,右手不小心绞进机器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 濉溪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陈慧婷 单位 2025年9月23日06时50分许,刘萍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淮北市濉溪国槐路君悦澜山小区内由西向东右转弯时,与陈慧婷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由北向南直行至此因避让刘萍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导致陈慧婷摔倒,当事人陈慧婷无责任。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参保 交通无责
4 安徽广博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张猛 单位 2025年9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张猛在操作绕线设备时,不慎被机器打伤右手。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5 临涣镇人民政府 吴书平 单位 2025年09月28日14时50分,朱慧驾驶车牌号为皖FC0N25小型轿车,行驶至Y038韩临路濉溪县陈口新村路段时,与邱振亮驾驶车牌号为皖FD03998的小型新能源轿车发生碰撞,皖FD03998乘车人吴书平受伤。吴书平无责任。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 参保 交通无责
6 安徽庐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前进马子 单位 2025年9月27日下午17时左右,前进马子在吊装钢管时,鼻子被钢丝碰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项目参保
7 淮北万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李祥国 个人 2025年9月16日晚上20时左右,因大雨且天黑看不清,李祥国骑电瓶车下班回家,在厂区内摔倒。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8 淮北徽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海龙 单位 2025年10月1日晚上20时15分左右,赵海龙在车间使用切割机,在切割方管时,不慎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9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邱顺利 单位 2025年9月27日18时40分左右,邱顺利在五车间铅粉机融铅炉上铅处理异常,异常处理完毕后,从铅块输送台上跳下,右脚被铅块绊住摔落至地面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10 濉溪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周美华 单位  2025年9月25日上午12时左右,周美华、郭旭东及省审计组工作人员在百善镇鲁店村新三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在核对拖拉机方向盘辅助导航仪的铭牌编号时,不慎从车辆跌落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 参保
11 安徽理士塑胶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丁盐城 单位 2025年9月2日14时左右,工模部员工丁盐城在工作中感觉身体不适,去公司内医务室就诊,16时30分左右,从医务室离开工作岗位,17时50分左右下班打卡离开公司,后到停车场自己的车里副驾驶休息,19时10分左右,家人给其打电话未接,19时40分左右,家人到停车场其车里找到他,意识已不清醒,家人带其去刘桥镇卫生院就医,20时40分左右,到濉溪县医院就医,9月3日11时左右又转至徐州市中心医院,9月8日19时左右死亡。 不予认定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参保
12 淮北智瑞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杜玉乐 个人 2024年6月8日晚上在中色研达9点左右,杜玉乐在车间吊料框时,不慎挤到手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13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李桂香 单位 2025年9月24日14时30分,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李桂香至欧凯电器工作,李桂香在干活时,因铆机压到手,导致左手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14 淮北甲古文智创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罗小龙 单位 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时,罗小龙在9#车间一楼男厕所清洗胶桶,因勺子掉窗外,跳窗去捡,不慎跌落,导致左足跟骨骨折;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15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闫素玲 单位 2025年9月30日9时30分左右,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闫素玲至安徽斯瓦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作,闫素玲在装配汽车零件时,砸伤左手拇指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16 安徽力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曾庆虎 单位 2025年10月11日,曾庆虎在工作过程中,右脚不慎扭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17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徐鹏 单位 2025年10月9日13时左右,二车间冲网组装码板员工徐鹏接到拉长张锋宇安排下,将北门通道的电池转移到简易酸循环区域空地,徐鹏驾驶电动托盘车转移第三板电池时,左腿被甩掉托盘车踏板,失去平衡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18 随州市庆兴建筑劳务公司 刘亚民 个人 2025年8月20日早上05时40分,刘亚民在淮北高铁西站工作,用钢筋撬开,不慎被钢筋挤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19 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 吴柏权 个人 2024年9月6日中午,吴柏权在240中段228分层放漏斗时,不慎被石头砸伤左手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20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曹干君 单位 2025年9月28日13时25分,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曹干君至淮北华阳食品有限公司,曹干君在干活时,因入库挤压手指导致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21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郭秀花 个人 2025年9月26日下午,郭秀花在车间洗电池时,右面部接触1.245硫酸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22 安徽龙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张小娟 个人 2025年9月1日3时30分左右,张小娟在力普拉斯公司模塑车间22号半自动机台作业时,右手指不慎被模具活动拉板挤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23 陕西蜂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宏运 个人 2025年9月20日16时30分,陈宏运在跨排水沟上方电缆引槽的过程中,右脚踩空,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24 安徽南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王娟 单位 2025年9月26日00时26分,打包工王娟在工作时,不慎踩空摔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25 合肥市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曹玉春 个人 2025年9月6日14时左右,曹玉春在淮宿蚌城际铁路新建淮北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HSBZF56-01标项上从事钢筋工作时,不慎被断钢机反弹到腿上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26 安徽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 秦腾飞 单位 2025年10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秦腾飞在公司分割车间工作时,不慎被刀割伤左手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27 滁州志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张祖国 单位 2025年10月12日上午7时10分左右,张祖国在淮北市濉溪安置房银杏园项目5#楼9层楼梯部位,在加固楼梯部位时,加固用的钢管没有拿住,掉下来砸伤右脚脚趾。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项目参保
28 安徽翰阳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张文 个人 2025年8月2日上午8时左右,张文在红枫变电站里干活时,脚滑摔倒 至电缆沟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项目未参保
29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绍丰 单位 2025年10月18日17时08分左右,汽车五车间分板员工董绍丰在设备运转时,将手放入链条传动观察口内,拿设备内的油壶,帆布手套和手被绞入链条中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30 淮北犇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张春梅 单位 2025年9月29日上午10时58分左右,在去车间的途中,因当日降雨,路面湿滑,不慎滑倒,头部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1 濉溪县公安局 徐光锋 单位 2025年10月19日晚上21时13分左右,在出警途中,不慎摔倒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32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王志远 个人 2025年7月29日凌晨4时10分左右,王志远在淮北易工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内上夜班时,王志远在吊运构件时,不慎被构件在砸伤右脚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3 安徽天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丁兰 个人 2025年9月8日下午16时,丁兰在安徽天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冲压车间内操作机器,从机器台面上向下搬运产品的过程中,因脚下台阶滑,摔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4 北京宝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田玉东 个人 2025年9月10日下午15时左右,田玉东在淮北高铁西站工地上高架下面做支柱过程中,手指不慎挤压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5 淮北易工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逢埔 单位 2025年10月26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张逢埔在车间工作时,钢板摆放不稳,被掉落的钢构砸伤左足。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36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周军峰 单位 2025年10月17日13时30分左右,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周军峰至安徽清能碳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挂袋岗位工作,干活时,不慎被机器碰伤左手导致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7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何茹芬 单位 2025年10月19日13时25分,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何茹芬至安徽雷博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何茹芬在事台钻操作工作时,不慎导致手部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38 安徽天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陈乐 个人 2025年9月13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陈乐在车间工作时,右手不慎被机器弄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39 淮北市莱博特相框制造有限公司 黄文志 单位 2025年10月16日上午8时40分左右,黄文志在包装车间操作自动封口机时,不慎被封口机切伤右手食指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40 淮北市麦祺食品有限公司 梁修凤 个人 2024年11月16日晚上19时左右,梁修凤在麦祺食品从事流水线和面时,不慎被机器切到右手食指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41 濉溪县亿发玻璃店 张永先 个人 2024年3月3日下午16时,张永先驾驶货车去玉兰花城西一玻璃加工店内送货,在卸玻璃时,玻璃倒翻,张永先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42 宿州衡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田银玉 个人 2025年9月12日9时,田银玉在车间工作时,发现齿轮上有塑料缠绕,操作过程中,左手食指被链条挤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43 濉溪县鸿源热电有限公司 孙安康 个人 2025年4月1日06时58分左右,李明明驾驶车牌号为皖FQ5Z98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淮北市南黎路玖珑府小区门口由北向南驶入南黎路非机动车道时,与孙安康驾驶沿南黎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此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孙安康受伤,当事人孙安康负次要责任。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参保 交通次责
44 淮北市润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张玉芬 个人 2025年9月6日凌晨2时左右,张玉芬上夜班,从工作平台下到窑车上清理平台时,设备突然启动,被机械手挤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45 安徽力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秦桂胜 单位 2025年10月31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秦桂胜在一号分切机干活时,左手手指不慎被挤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46 安徽夏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丁配民 单位 2025年10月19日下午16时10分许,丁配民在4号楼地下室拆模时,因模板掉落砸到肩膀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项目参保
47 安徽夏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奎龙 单位 2025年10月27日上午7时40分左右,沈奎龙在银杏园1号楼6层西边电梯井边房间铺设梁底板,在铺设梁底部位,不慎被钢管绊倒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项目参保
48 濉溪县深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伟伟 单位 2025年10月16日早上05时45分左右,代伟伟在濉溪县岱河路镇医院对面垃圾桶卸垃圾时,因快保车后盖落下砸伤手指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49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董坤 个人 2025年9月30日12时,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董坤至淮北易工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时被钢板砸伤右手指导致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50 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白二文 个人 2025年9月29日11时,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白二文至淮北易工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白二文在工作时,不慎被钢板砸伤右手指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51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王徽川 单位 2025年10月26日20时左右,极板车间铸板拉长王徽川在铸板机运行的情况下,按下急停开关停机后,未断电源情况下进行调机,设备出现瞬间启动合模动作,右手未及时拿出来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52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王洋 单位 王洋于2018年10月至2025年8月在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五车间从事涂板开机工作,接触烟尘。王洋于2025年8月13日在安徽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检查血铅值614.6μg/L,2025年11月4日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参保
53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赵素兰 单位 2025年10月30日11时39分左右,后勤部超市收银员赵素兰在超市行走过程中,不慎被地面的纸壳滑倒摔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
54 安徽理士塑胶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牛曼丽 单位 2025年10月30日06时39分许,陈建成骑电动自行车沿淮北市沱河路人行道由西向东逆行行驶至淮北市沱河路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县政府仲家南巷路段时,遇牛曼丽骑电动自行车沿仲家南巷由北向南行驶至此,遂两车发生碰撞,当事人陈建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牛曼丽无责任。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参保 交通无责
55 淮北博信包装有限公司 周春皊 单位 2025年11月6日上午12时30分左右,周春皊在车间操作丝网机时,不慎被丝网机前端档规铁杆打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56 濉溪县博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夏婷婷 个人 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夏婷婷在濉溪县博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车间操作打包机时,不慎撞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57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夏正泽 单位 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时10分左右,叉车工夏正泽驾驶叉车进行装卸倒车操作,为方便卸车,夏正泽一边用右手推车栏门,一边操控叉车倒车,由于车栏门被司机用绳子固定无法活动,导致车辆撞到高栏门,其右手手指被折叠的车栏门夹缝挤压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58 安徽利和水务有限公司 赵家奇 单位 2025年10月13日19时01分许,赵家奇驾驶皖FV8166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安徽北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区域由西向东驶入濉溪经开区巴河路,当行驶至巴河路污水处理厂二厂路段处时,通过施工方在该路段的横向切割断面时,致二轮摩托车侧翻摔倒,造成车辆受伤,当事人赵家奇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安徽北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参保 交通同责
59 安徽蓝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杜振乾 单位 2025年11月13日上午9时10分左右,杜振乾在公司生产车间维修工作时,不慎从设备平台楼梯高处跌落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参保
60 江苏长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丁诗朋 个人 2024年5月23日下午5时左右,丁诗朋在会展中心安装操作ALC板时,不慎被滑落的ALC板砸到,摔倒受伤。 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未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