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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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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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濉市监五罚〔2025〕777号 |
濉溪县五沟三合美食品厂生产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濉溪县五沟三合美食品厂 |
92340621MAD46JXC7N |
孙延曾 |
2025年10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濉溪县五沟三合美食品厂内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单位加工场所内发现未拆封的30袋花生酥月饼(净含量:350g,无生产日期,保质期:6个月)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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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指定银行缴纳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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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