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濉溪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各学校:
为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建设,加大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力度和学生上下学时段治安维护工作,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与治安保卫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濉溪县公安局 濉溪县教育局
2026年1月5日
濉溪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涉校涉生恶性案件,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凸显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同时也集中暴露出一些地方对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安防措施不落实、社会面巡逻管控不到位、应急处突反应能力跟不上、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有漏洞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教训极其深刻,给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加强我县校园安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严密防控,推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确保实现“校园内师生人身伤害案件零发生”这个刚性目标,严防发生校外伤害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重点
围绕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掌握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风险隐患、安防现状以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等情况,逐校逐园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清单”,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强化校园安防能力建设。
(二)排查方式
排查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各派出所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掌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底数和基础信息,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地排查,对发现隐患问题的,要现场制作发放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治安隐患情况要逐级上报,治安大队汇总后要上报县公安局并同步通报县教育局,强化排查问效的合力。对排查出的无证幼儿园,要通报教育部门。排查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及时汇总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排查清单,并制作目录报送治安大队。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划出时间表,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三)具体内容
1.专职保安员配备情况。学校是否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并对专职保安员开展资格审查、背景核查、装备检查、培训考查等工作。学校是否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保卫人员聘用管理等情况报送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备案。
2.校园封闭化管理情况。学校是否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是否落实车辆、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学校是否根据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3.校园技防建设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并实测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已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的学校是否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110接警中心、属地派出所和教育部门联网;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是否与属地公安机关110接警中心和教育部门联网。
4.“护学岗”建设情况。建立起以公安民警为主导,辅警、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并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和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
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是否从近期发生的涉校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认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排查发现的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以及有明确指向或扬言针对学生儿童的人员,是否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工作。
6.学校周边治安整治情况。针对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是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是否对学校周边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进行有效清理整治。对摸排的学校周边扬言报复社会、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小黄毛”不良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是否按照“一校一策”工作要求,逐人建立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定期走访了解现实表现;对排查出的汽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是否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被用于滋事、闹事。
7.学校应急处置建设情况。是否将学校及周边作为重点部位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圈,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是否根据“前哨系统”预警,落实警、校联动处置机制。是否针对性指导学校评估发生暴力犯罪、个人极端等案事件的风险隐患,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应急处置预案。学校是否持续组织专兼职保安人员、门卫、保安员安全培训,常态化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及时整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针对性地提升师生防范应对突发风险能力。
8.全面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一要围绕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运行,相关岗位教职工职责落实,防欺凌法治教育,学生欺凌事件报告、处理及干预流程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隐患按期整改;二要推动学校采取在易发部位设置声音识别或“一键报警”等技防装置、物色情报信息员等方式,提升学生欺凌有效线索发现获取能力,及时介入处置;三要对警情反映、学校掌握有欺凌行为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法治副校长或辖区民警会同学校逐一开展警示教育,指导学校予以纪律处分或者采取管理教育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学校安全事关青少年和儿童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安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紧围绕社会安保维稳工作这条总纲主线,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全面动员部署,迅速传达至基层派出所及各学校。
(二)压实责任,整改见效。本次安全大排查行动涉及范围广、任务要求高,要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对各项校园安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检查,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汇总通报教育部门,必要时通报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党委政府。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对各单位、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排查未全覆盖、不认真履职、不落实整改的,予以通报问责。检查情况纳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绩效考核。
(四)全面总结,及时报告。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经验做法和成效,要予以总结推广。要将大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经验做法和成效,典型案例及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濉溪县学校安全大排查工作统计表、XX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排查情况记录表(包括每一所校园的排查表)于4月10日前将电子档传输到治安大队,纸质版自己单位留存。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