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公告

2026-03-27 17:27作者:rsj001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2024286)文件精神,现就濉溪2026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岗位范围和安置人员类型

(一)岗位范围

1.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5.淮北市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濉溪县人社局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置人员类型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待遇及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按规定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个人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岗位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材料审核:县人社部门按“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结果确认:审核通过的,核定开发岗位的名称、数量等信息,正式确定公益性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整改的内容。

、岗位申报时间

岗位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岗位申报受理部门: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址:濉溪县人社局二楼就业失业股

  人:王治国    

联系电话:0561-6087160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7

附件

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申报日期: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类型

 

主要业务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

 

职工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公益性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工作

内容

招用条件

薪酬待遇

 

 

 

/月

 

 

 

/月

 

 

 

/月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意见

 

(盖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