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6年第5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6-03-27 18:05作者:gtj001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杨鞍孜,开发区杨楼村郑楼庄,向阳村邵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东至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沟渠,南至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土地,西至顺安物流,北至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土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二东至萧淮路,南至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土地,西至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北至百善镇徐楼村徐楼庄土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三东至萧淮路,南至开发区向阳村邵庄土地,西至开发区向阳村邵庄道路,北至开发区向阳村邵庄土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四东至开发区杨楼村郑楼庄沟渠,南至开发区杨楼村郑楼庄土地,西至开发区厂房,北至开发区杨楼村郑楼庄土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濉溪经济开发区高端铝基产业发展合作基地绿铝枢纽配套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之规定。

三、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濉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百善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开发区向阳村、百善镇徐楼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百善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xx.gov.cn/zwgk/index.html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王九峰,联系方式:0561-607793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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